视频||湘潭县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2023-03-28 19:39: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邓敏 | 点击量:1009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邓敏)

视频来源: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江听潮

2023年3月19日18时45分,侯某驾驶车牌号为湘CV***2的小型轿车,在107国道1818公里茶恩寺镇娟湘商贸地段倒车时,与沿该国道由衡山往湘潭方向行驶的孙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侯某驾驶机动车未确认安全后倒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

侯某负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刘璐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